2016年春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拟建苏门街项目工程。受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排人员对该工程建设用地范围进行了文物勘探和试掘。
南高村遗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南高村,遗址高出周围地面3米左右,原公布遗址面积约4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1.40米。出土有灰陶或褐陶、盆、罐等残片。陶片纹饰主要有方格纹。属龙山文化、商文化遗址。1961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通过勘探,探明现存遗址南北长400米,东西宽400米,面积约160000平方米。从采集的陶片看,能分辨器形的有盆、罐、鼎等,多为是灰陶、褐陶,兼有少量的红陶;纹饰有篮纹、方格纹、绳纹、素面。在遗址的北面发现一大片河相冲积层,紧靠遗址的北部边缘,土色黄色粉砂状,包含有大量礓石,因距卫河较近,怀疑为古代卫河河道。
为了弄清公路规划线路占压的高村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地层堆积状况和古代遗迹分布情况,明确改扩建线路选址与遗址的位置关系,2016年4月中旬,新乡市文物考古管理所组织工作人员对该遗址进行了试掘。根据需要,在遗址中部断崖处清2×20米探沟一条,清理时发现战国至汉代墓葬3座,出土文物6件。
通过勘探发掘,首先确认了遗址范围,现存遗址南北长400米,东西宽400米,面积约160000平方米。该遗址范围较原有资料扩大四倍。
同时,初步确定了遗址的时代及分布情况,南部高台地为龙山、商代遗址和墓葬区,北部为战国遗址。墓葬区时代为战国时期延续至东汉时期,墓葬区的中心区域为遗址南部高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