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考古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结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拟建设考古标准库房。库房面积约153.5平方米,拟收藏出土文物200件(套),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服务内容:受委托开展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标准库房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三、选择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公司。
四、项目预算金额:自筹资金60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招标代理人资质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标代理机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政府采购栏目可以查询到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业绩(政府采购类业绩包含服务采购、货物采购、数字化建设代表性项目);
(四)承担过招标业务工作,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市内设立分支机构;
(六)不接受联合体。
七、报名提交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申请人递交的报名文件(密封装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5.报价单;
6.近三年业绩证明;
7.其他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16日下午17:30止。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新乡市和平大道中139号(平原省委旧址)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16室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373-2023007 17337338899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