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隶属于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前身是新乡市文物工作队,成立于1987年,是新乡地区唯一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机构。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新乡地区的文物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以及地面文物的保护工作,并对全市各县区的文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5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4.53万元。
2015 年度支出总计215.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9.79万元,结余分配0.05万元(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55.19万元。
三、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0.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180.4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6%。收入情况:主要包括基本经费及项目经费,其中基本经费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文物考古发掘、整理研究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收入。
(二)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4%。收入情况: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7%。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46.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23%。主要用于文物考古发掘、整理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五、关于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9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决算数为零,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0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0.56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3.59万元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维护的支出。
以上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2015年财政批复预算收支范围内执行,无超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