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情况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概况
一、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要职责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要任务:承担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调查、钻探、考古、研究、宣传以及国家、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的考古发掘工作;承担辖区内古建筑(石刻)的调查、保护及维修等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15,在职实有人数9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收入总计182.13万元,支出总计182.1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89万元,增加19.63%。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收入合计18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1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支出合计18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8万元,占85.64%;项目支出26.15万元,占14.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2.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19.6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其他文物支出”科目146.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0.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3.“事业单位医疗”科目5.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4.“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1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活动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文明城市奖等支出;5.“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0.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和2021年都没有该部分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部门管理项目:根据预算管理的特点,由主要部门实际管理,但未纳入部门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本级的支出项目。
附件: